为强化就业工作队伍业务能力,提升就业服务水平,1月6日,招生就业处举办“业务大讲堂--社保法、就业考评体系解读”培训会,各学院副书记,就业辅导员、毕业生辅导员参会。
招生就业处处长宋清萍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中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社保缴纳、劳动关系认定等核心条款进行了解读。
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副处级辅导员李冰老师,以“锚定就业考评导向 厘清工作实践成效”为题,从课程授课要求、市场拓展量化指标、新开拓用人单位走访标准、考评细则与计分方式等方面,深度解读了学校就业考评体系的各项内容。

下一步,学校将持续开展业务培训,强化考评制度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,促进就业工作更规范化、队伍更专业化,全力保障2026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。
文图/马鑫





